涉於內地遊學期間非禮女同學 國際學校男生9月在港受審
遊學團非禮女同學羅柏皓
就讀本港國際學校的17歲男學生,涉嫌於去年初參加內地遊學團時,在酒店內非禮15歲女同學。被告否認兩項非禮罪,將在本港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控方表示將會傳召5名證人,當中包括事主與兩名同學。案件定於9月4日開審,並將於8月5日作審前覆核。
控罪指,17歲羅姓被告於2018年1月31日及2月2日在蘇州希爾頓逸林酒店房間內非禮事主X。雖然案發於內地,但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53P條,若香港居民在境外對未滿16歲兒童犯上包括強姦、肛交、非禮等性罪行,也屬違法,律政司可提檢控,並由本港法庭審理。
控方向法庭申請於審訊時設特別通道供事主出入,以及讓事主於屏風後作供。辯方起初反對控方設置屏風的申請,指此舉令被告不能看見事主的表情。裁判官則指可於屏風內設置鏡頭,讓被告透過螢幕看見事主,辯方遂同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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