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與14歲女友性交候判

蘋果日報 2002/01/03 00:00


【本報訊】十八歲青年與十四歲女友在公園傷殘人士公廁內非法性交,女友後來珠胎暗結,雙方發生爭執,女童因企圖自殺揭發事件。被捕青年承認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襲擊傷人及非禮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三日,以待取閱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後始判。

皮帶襲擊事主
被告姓梁,十八歲,報稱無業。控方透露案情,被告與女事主於去年四月成為情侶,及至十月十五日兩人發生爭執,當時已懷有身孕的女事主盛怒下走到石硤尾屋邨企圖自殺,由途人發現報警,其後並安排女事主在醫院進行墮胎手術。
首項控罪發生於去年五月至六月初期間,被告在公園內一個傷殘人士公廁內,與十四歲女事主非法性交。
次項控罪則發生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一時許,被告在長沙灣順寧道曦華樓救世軍宿舍內某室,與女事主因感情發生吵架,被告用一條毛巾塞她口部,女事主掙扎更遭被告用繩索及皮帶綑綁手腳。女事主其後要求往如廁才獲鬆綁,但當她欲逃走時,卻遭被告以一條藍黑色的皮帶襲擊,由鄰居聽聞嘈吵聲揭發報警。第三項控罪則指被告於去年五月某日,在界限街的大坑東遊樂場內,用手撫摸女事主胸部,又用手指插入她的私處,肆意非禮。
案件編號:NKCC663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