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一名兩歲兒子的阿儀,對本月底搬進公屋後的生活滿懷憧憬,奈何,眼前她先要解決一筆搬遷費,才可實現擁有一個安穩居所的願望。
缺錢交按金雜費
「社會福利署話冇搬遷津貼,就連公屋按金都冇,至於第一個月租金,亦要我自己畀住先,之後先再畀番我,重未計其他水電同煤氣嘅按金。」抱着兒子的阿儀說。
三十七歲的阿儀,早前與男友感情生變,母子現靠綜援金維生,與年老母親、兄長及弟弟同住。
阿儀歎道,由於現居面積狹小,加上兄長及弟弟近月相繼失業,經濟壓力大增,她與家人常有摩擦,為了減輕家人的負擔,月前她向房屋署申請恩恤安置,近日獲通知申請已獲批准。
「新屋好近我𠵱家住嗰度,方便我同媽媽互相照應。囝囝九月將入讀幼稚園,我哋兩母子有個屬於自己嘅家,對佢嚟講都好重要。」阿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