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示威被定罪 5人上訴指應由立會處理

蘋果日報 2016/12/19 14:45

非法集結反東北

立會財委會前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大批示威者以竹枝撬開玻璃門及拉扯鐵馬圖闖入大樓,事後13名示威者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其中社民連黃浩銘、城大學生梁曉暘、劉國樑、朱偉聰及陳白山5人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上訴,案件今審理。代表上訴方的郭憬憲大律師陳詞指立法會作為獨立個體,有自主權處理議會內的秩序及安寧,而案發當天的示威屬於政治事務,應由立法會以政治方式處理。
5名上訴人今在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阿牛曾建成等人的陪同下出庭,眾人在庭外大叫「土地屬於人民,還我民主規劃」等口號,黃在庭外強調基於三權分立,法庭不應干預立法會事務,他強調由此至終是反對東北規劃發展,批評政府趕絕居住在涉案土地的老人家。由於陳白山早前違反社會服務令,上周被判以監禁替代,遭還押上庭。
郭憬憲今於陳詞指,議會作為人民的議會,市民有權進入議會範圍並在議會逗留,而案發當日立法會並沒有主動報警,而是行管會報警,上訴人認為行管會在未取得立法會的同意下報警屬濫權,即警方進入會議廳範圍拘捕示威者的行為亦屬非法。
郭並強調原審裁判官沒考慮眾被告「自救」的抗辯理據,指出基於警方的執法不合理,且市民進入議會的權利被抵觸,他們只是行使自己的權利進入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