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貴州擬立法訂機制
非物質文化遺產可退出
蘋果日報 2011/10/01 06:00
貴州省擬出台地方性法規,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予以保護外,還明確文化部門定期對列入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和整改不合格的將變更保護責任單位或取消其名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