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7歲被告馮翰文,洋名Denis。辯方求情指,被告未婚,與父母同住。他於美國南加州大學政治科學系畢業,並在北京大學取得財務碩士學位,現於一間財務公司工作,月入18,000元。
被告父親為退休校長,母親為現職公務員,昨日出庭支持兒子。被告父親撰寫求情信,自言後悔未有好好教子,導致兒子處理感情事時犯錯,身為人父感到傷心內疚,希望法庭輕判。惟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斥責被告「讀壞書」、「讀咁多書都冇用」,將他還柙候判。
案情指被告曾與現年28歲的鄒姓女子拍拖,但因女方母親反對,前年10月終告分手收場。
去年10月至12月,鄒收到140個無聲電話,飽受滋擾,又收到17條短訊,內容有粗口,具冒犯性,例如「×你老母」、「你老母死×左未」、「你老母×都唔×出聲」,甚至「我搵人斬死你老母」。鄒遂報警求助。
另外,被告亦曾追求24歲周姓大學女同學,但遭拒絕。去年10月至11月,周接到31個無聲滋擾電話及3個粗口短訊。周懷疑是被告求愛不遂而發怒,遂向警方提供被告的資料。警方於今年3月底拘捕被告,撿獲三張涉案電話SIM卡。
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感情事而憤怒和怨恨,遂以電話及短訊滋擾兩名女事主,又謂鄒因母親反對而跟他分手,他出於憎恨作出恐嚇。
案件編號:FLCC13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