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到其定位,潘焯鴻指政治光譜應是多元,不應只有「非黃則藍」,形容自己屬「中間嗰段」,但不願被歸類為中間派,「中間派畀人感覺左搖右擺,呢啲名畀湯家驊用到爛晒」。他希望吸引「淺藍至中黃」、知識型選民亦是其主要票源,希望進入議會增加透明度。
民主派初選吸引61萬人投票,潘指初選屬「爭凳仔」,「如果佢揀完就再畀大家投,咁同8.31(人大決定)有乜分別?我認為唔係一個太民主嘅方法。」對於有民主派人士稱爭取「35+」後,會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潘揚言不會否決財政預算案,指否決財政預算案後,特首有權可解散立會,「無條文寫明幾時會有返」。
對於國安法立場,潘表明反對將港版國安法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強行套用在香港之上,因法案特別為香港而設,非全國性法律;《基本法》亦保障了港人的高度自治,即使要實施國安法,亦是港人高度自治範圍內之事,不應由北京強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