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段證便衣警屈女子襲警 律師:涉妨礙司法公正可索償或提私人刑事檢控
襲警理大妨礙司法公正私人刑事檢控
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期間,蒙面便衣警於理工大學校園內聲稱遭一女子撞跌及踢傷,女子被控襲警。惟有片段踢爆該便衣警先撞人後自己仆倒,卻誣蔑女子襲警,律政司最終撤控。有大律師直言,若涉案警明知沒人襲擊他,卻作失實指控誣告他人,已構成妨礙司法公正,事主可民事索償甚或提出私人檢控,要涉事警承擔法律責任。另有律師指,律政司作為檢控的把關人,有責任要求警方向涉案警作出調查。
大律師李煒鍵認為,辯方擁有的片段,對找出真相至關重要。若聲稱遇襲的警署警長A明知「冇人襲擊佢」,但仍作出指控,便是誤導警務人員,妨礙司法公正,「就算係警員都唔會有immunity(豁免)」。受害人可循民事或私人檢控方式控告對方惡意檢控,但要成功取得勝訴仍存在一定難度,A很大可能以「真誠誤會」作抗辯理由。若真如此,有關片段便可成為反駁他的證據,令A無合理空間圓謊。
律師陳惠源則指,案件由去年11月發生,至上月落案控告,「受過法律訓練嘅人都知」,作出檢控前,控方必定掌握足夠的證據,並達到檢控準則即有合理定罪機會才會提出起訴。本案卻在落案後一個月便撤控,到底中間是否有人講大話,「監粗冇發生都話睇到呢?」
陳直指,既然有片段證明涉事女子沒有襲警,「件事有絕對可疑」,律政司應要求警方調查有沒有警員作假口供,是否有隱瞞,「若檢控準則都冇晒,成個檢控誠信都會破產,連把關嗰個都會醜」。若事主提私人檢控,陳指私人檢控的罪名可包括非法禁錮、普通襲擊、作假口供,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他認為同類型被誣告的事主可提出控告警方,但理解他們或擔憂一旦反告對方會受警方毫無制約的針對。
警察公共關係科沒回應會否向涉案警作刑事調查或內部紀律聆訊及訓示,強調一向根據實際案情及搜集所得的證據,以不偏不倚專業態度處理案件。而在整個調查過程中,警方從未接到被捕人一方提供的資料,稱若有人認為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
翻查資料,過往曾有警務人員誣蔑市民襲警或藏毒,最終因妨礙司法公正成為階下囚。元朗警署反黑組一名高級督察和兩警長,於2001年到一間的士高查牌期間,對經理「鐵人東」拳打腳踢,更「砌生豬肉」指對方阻差辦公,惟毆打過程遭閉路電視拍下。高級督察李志輝、警長黃汝麟及歐陽儒,翌年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入獄一年半至兩年半,法官當時形容這是警界可悲的一天,斥三警誣告無辜市民,嚴重打擊法治精神,令警隊蒙羞。三人上訴亦遭駁回。
另一宗發生於2016年,東九龍衝鋒隊三名警務人員在黃大仙拘捕一名男子,稱從該男子褲袋搜出疑似毒品及吸毒用具,惟閉路電視踢爆三人根本沒搜身。警長伍肇龍、警員鄧文祖及女警李軒賴,去年被裁定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0星期,但准保釋等候上訴。三人於去年11月提上訴,質疑閉路電視片段有畫無聲,更非高清,難以確定他們的動作,法官押後至今未有裁決。
此外,有裝修工稱於2014年返家途中遭警員截查,被指褲袋內藏有冰毒,家中又有包裝工具。惟他當日所穿褲子根本無褲袋,涉案毒品和證物亦無他的指紋,他最終雖獲判無罪,但已遭拘押468天。裝修工後來入禀高院控告警方插贓誣告、惡意檢控,索償400萬元,案件將於下月6日開審。
反黑組探員亦牽涉妨礙司法事件,前年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派卧底調查黑幫期間,揭發四名反黑組警員涉連同一名無業漢等,「自製」非法賭博場所,並安排掃蕩領功。四名警員趙廣林、賴福康、傅裕文、張子健及無業漢陳少寶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明年1月15日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