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話當年】1999年吳嘉玲案觸發首次人大釋法

蘋果日報 2014/01/29 06:00

自由行雙非兒童居港權吳嘉玲案莊豐源

近年大量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帶來數以十萬計的雙非兒童,在港引起爭床位、爭學位、爭奶粉、爭住屋等資源分配問題。社會上有人要求人大釋法,務求徹底解決雙非童問題,但有人擔心釋法損害香港法治。1999年初「吳嘉玲案」的終極判決,就觸動香港回歸後首次釋法。

1999年1月29日,終審法院完成審理「吳嘉玲案」,裁定港人內地所生子女於出生時,即使父或母當時仍未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也可擁有居港權。

是次裁決中有三批內地出生的無證兒童作為代表個案,分別是1997年7月1日來港的吳嘉玲和吳丹丹姊妹及男童徐權能、非婚生女童張麗華,以及出生時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女童黎斯雅。訴訟期間,社區組織協會主席何喜華一直協助該批兒童爭取留港。

吳嘉玲案的判決結果引起社會極大迴響,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曾聲稱,判決將導致十年內將有167萬港人內地生子女湧港定居,其言論惹起公眾恐慌,其言論後來被認為是特區政府最大謊言之一。

當年社會上主流意見支持港府設法阻止判決落實,時任特首的董建華於同年5月在立會法表示:「多年以來,透過香港人的努力,我們已逐步將香港的生活質素提高,我們不可以讓這些成果付諸流水。在新世紀的開始,我們不能讓香港走下坡。當然我們關心家庭團聚,關心人道,但是若果這167萬人,在10年之內全部來港,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同年6月26日,葉劉淑儀聯同時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尋求釋法,人大解釋指兒童在內地出生時,父或母都未成為香港居民人士就沒有居港權,即推翻終審法院的判決。

人大釋法令本港司法界十分憂慮和不滿,認為會嚴重衝擊終審法院的權威。釋法後的6月30日,本港法律界發起香港史上首次沉默大遊行,600多名法律界人士身穿黑衣,默不作聲遊行到終審法院,抗議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場面震撼。而終審法院於2002年1月作終極判決,指凡未在1999年1月法院判決時正式向當局提出申請,或出生時父母仍不是港人的案例都屬敗訴。

人大釋法令一批內地出生的港人子女居港夢碎,他們多次到入境處抗議,要求獲得居港權。而2000年8月2日,一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人士在灣仔入境處大樓要抗議,有人持易燃物品揚言自焚,結果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導致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及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被燒死。

案中有7人被捕,其中施君龍曾因謀殺及縱火罪成,判處終身監禁,經上訴後改判誤殺,監禁14年,現已獲釋。去年有記者發現施君龍已獲單程證來港定居,並且駕豪華七人車出入。

至於在港出生的嬰兒居港權,於2001年7月20日在終審法院一槌定音,提出訴訟的是4歲的莊豐源,其父母都非港人,母親於1997年持雙程證來港時誕下兒子,按當時條例,莊豐源並無居港權,但其祖父提出司法覆核及勝訴。案件確認只要在港出生,雙非嬰兒亦有居港權,自此不斷有雙非孕婦來港產子,而2003年香港推出自由行後,有關數字更是激增,而2001年至2011年間,已有逾17萬雙非兒童擁有居港權。

自由行主要是梁振英向中央政府提出後實行,當雙非嬰問題惹起民怨後,他於2012年當選特首後推出「零雙非」政策,令雙非童數字大減,但仍不時有內地孕婦衝急症室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