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晨1時許,羅兩母子不滿姓許單位再傳出噪音,擾人清夢忍無可忍下,拍門向姓許一家交涉及通知大廈40歲姓譚男保安員到場處理。
兩家共五人在屋外走廊發生激烈爭執,繼而你推我撞大打出手,保安員無法制止報警求助,許婦兒子阿倫向到場警員解釋:「我阿媽聽覺有問題,『撞聾』,所以電視機要開大聲啲囉,我同阿妹跟阿媽講嘢要好大聲㗎!唔係故意製造噪音!」事件中五人均報稱受傷,他們送院敷藥後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一同被捕。
房屋署於07年1月開始將公屋單位「造成噪音滋擾」項目,與亂拋垃圾、高空擲物及屋邨內公眾地方吸煙等項目,同納入扣分制度中,住戶有可能會被扣5分,被扣超過16分住戶便要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