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僱員於8月1日入職,月薪1萬元,僱主供款由8月1日開始,每月500元。僱員則由9月開始供款,每月同為500元,在8月至10月間,僱主及僱員共供款2500元。
若僱員於8月18日才入職,僱主供款同樣要由8月18日開始供款,而僱員的30日免供款期至9月16日,但因9月17日至9月30日為不完整工資期,此段期間僱員不用供款,於10月開始才需要供款。在此情況,按8月份入息的5%計,僱主在8月的供款為226元,其後每月供款500元,而僱員於10月份才開始供500元,所以在8月至10月間,僱主(226元+500元+500元)及僱員(500元)共供款17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