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被告練跆拳道,若她不入房或反抗會被毆打,又被迫跟着色情片動作性交。在該兩次事件,被告逼她口交、性交及肛交,又以鉛筆、手指插Z下體,再跟Z性交。
X說一直沒有將事情告訴母親,因為母親不信女兒說話。X指父母重男輕女,「當我哋係剋星,對我哋好差」,卻愛錫兄長。她承認妒忌父母對兄長偏心,但否認因此作出失實指控。
她說後來因壓力太大,決定報警。她稱經常發噩夢,遭被告侵犯的片段有時在夢中「好似倒帶播番晒出嚟」。三姊妹放學後,還要買餸煮飯、洗碗晾衫,沒時間做功課,往往睡得一、兩小時便要返學,「喺屋企好似工人,除咗工人,乜都唔係」。
X稱多次跟社署社工講述遭性侵犯,但對方指事件相隔太久,無法處理,叫她要「學識點樣保護自己」。三姊妹於2012年各自寫信給父母,除透露遭性侵,也責罵父母。翌年X因Z自殘及發噩夢,在社工陪同下率兩妹報警。
辯方盤問X時,指她曾在入住慈善機構時,投訴警衞非禮她,但警衞最後沒被起訴;她又曾偕妹偷竊,遭母親嚴厲斥責。X承認兩度偷竊,也有帶Z一起去,但「阿哥都有一齊去」。X作供已畢,聆訊下周繼續。
案件編號:HCCC3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