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表示,無綫電視一名保安經理本月20日收到兩封信,內容揚言會向記者淋腐蝕性液體,一封信並附有塑膠刀叉,另一封則有一柄金屬餐刀。信封寫有被告小西灣邨的住址,警方到被告住所將他拘捕,另撿3封內容相類似,準備寄至無綫電視的信件,被告承認所有信件由他親撰。
主控官指案情嚴重,被告有兩次盜竊案底,被告雖然沒有精神病歷,但其行徑惹人懷疑,故需要索閱精神科醫生報告。辯方申請保釋時,強調被告沒有精神病及異常行為。裁判官最後將被告還柙,待索閱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並按辯方申請,通知社署聯絡被告7旬母親。
據了解,被告3年前起入住小西灣邨單位,原與母親同住,惟去年底開始已不見其母蹤影,鄰居指平日甚少見到被告,只在他外出倒垃圾才能遇上,被告為人沉默寡言,其母親曾表示以往與丈夫開設理髮店。
案件編號:KTCC53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