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蔡維文(37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及五項爆竊罪,判囚30個月;其同居女友馮雪晴(31歲)原被控一項爆竊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二人前年因盜竊及越柙等罪判囚。
警方本年7月於中大拘捕被告及其女友,發現他們的手機對講機應用程式中,有錄音記錄顯示女友替被告擔任「睇水」角色。被告承認今年4月4日至28日間,在中大校園盜取手提電腦、銀包、現金及學生證等財物。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與無業女友育有一名三歲兒子,自己的左眼因視網膜動脈栓塞致視力轉差,犯案全因急需籌錢治療,惟法官踢爆他變賣贓物取得1萬多元後,仍未有求醫。
案件編號:DCCC6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