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金都要繳稅 千萬美元橫財近半被吞

蘋果日報 2014/02/28 06:00

蹓狗寶物

美國加州一對夫婦,早前意外發現過千枚,總值超過1,000萬美元(7,800萬港元)金幣,以為可全部據為己有,但美國《舊金山紀事報》稱,他們須繳納稅項,近一半的橫財隨時化水。

報道指,聯邦法院於1969年裁定,只要有人發現或收藏,被他人棄置或遺失的財物,並於無爭議下獲得財物擁有權,便需於發現寶物後首年,依市場價值繳納稅款。報道又指,發現金幣的夫婦,最終或要向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繳付佔金幣總額47%的稅款。不過,律師稱夫婦可與政府打官司,稱買物業前金幣一早埋下樹旁。

這對幸運中年夫婦,堅持不公開身份和住址,以免引來新一代尋金客拿金屬探測器湧來,破壞他們的寧靜生活,他們去年在北加州山區鄉郊的物業蹓狗時,在一棵老樹旁發現8個藏有金幣的金屬罐,後來經證實共1427枚的金幣是真品,於1847至1894年鑄造,現在每個都值100萬美元(780萬港元)。

美國霍士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