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團通過成立程序及成功註冊後,法團管理委員會便可正式取替現有互助委員會處理大廈管理事務。原有的互助委員會委員可議決取消互助委員會的組織,並須通知民政事務處以作紀錄。此外,大廈每一位業主,包括現時互助委員會委員,均可透過正式程序參選成為法團管理委員會委員。
獲選委員組成的管理委員會,可按照法例及公契所賦予的權力進行大廈管理工作。當然,法團亦同時需要按照法例要求而履行其責任,包括定期舉行業主大會及向業主報告財務狀況等。
香港房屋協會現時推出的「樓宇管理資助計劃」,可協助私人樓宇業主籌組業主立案法團,並以實報實銷形式,提供最高3,000元以資助成立法團時所需的相關費用,查詢可電3188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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