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鴻裕(24歲)就讀工商管理學系,昨由父母陪同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直斥被告行為幼稚,考慮他知錯和後悔,「現已清楚所做的蠢事會影響社會運作,只是用錯方法表達意見」,決定給他機會,判處社會服務令代替監禁。
警方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劉肇邦指,被告盜用他人的wifi犯案,偵查有一定難度。他續指,香港雖無特定法例針對電郵恐嚇,但大部份現實中的法例均適用於網上罪案,他呼籲公眾加強電腦防盜措施。
港鐵於今年5月15日收到恐嚇電郵,指當天一班跨境列車會有恐怖襲擊,警方調查後認為無可疑,但列車受阻45分鐘。被告另向立法會發電郵,警告翌日要停止拉布,否則立法會大樓會被「炸散」。
案件編號:TMCC28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