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程帶智障子赴星洲拋棄 父被判囚半年成案例

蘋果日報 2017/12/12 13:06

星洲棄子魚尾獅公園對所看管的兒童故意拋棄

地盤散工稱因照顧11歲嚴重智障的兒子有壓力,又相信新加坡的福利較好,遂於2014年7月帶同兒子到新加坡後,將兒子遺棄於旅遊名勝魚尾獅公園附近,公園保安在男童被遺棄約一小時後發現男童,於是報警,當地警方及後確認男童身份,遂聯絡本港警方。散工早前承認對所看管的兒童故意拋棄罪,裁判官認為被告因一時愚昧才犯案,考慮到他認罪且案件延誤檢控,今判被告入獄6個月。
控方指找不到跨境遺棄兒童案例,相信本案會成為同類案件的先例。事主的創傷報告指他並不受今次事件影響。
辯方今為48歲被告求情指,被告心理專家報告指他重犯機會不高,被告實十分痛愛兒子,保留兒子的舊學生證。又透露事發前從寄宿學校接回兒子,發現兒子有傷懷疑兒子被欺負,且兒子屢被歧視,有次被告與兒子乘搭巴士時兒子失禁,遭巴士司機及乘客大聲喝罵。被告教育程度不高,性格「收收埋埋」,未有向社署等有關機構求助,以為兒子長大後會沒人照顧,他從報章得知新加坡對智障兒童福利較好才犯下本案。
辯方又出示被告兒子就讀寄宿學校校長的求情信,認為被告有悔意。辯方指被告明白監禁在所難免,希望裁判官判刑時在判阻嚇性刑罰及被告更新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