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前一姐涉以職位行賄案 上司全程得悉招聘過程無異議
胡天縱梁嘉彰摩根大通證券行賄嘉里物流主席
投行摩根大通證券香港區前一姐梁嘉彰涉以職權之便,聘請嘉里物流主席的兒子,以圖換取對方在生意上優待摩根大通,去年遭廉署拘捕。梁否認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今續。負責招聘的經理繼續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透露整個招聘過程及討論皆以電郵形式傳送給上司及其他部門主管,他們均無提出異議。電郵內容顯示,被告曾向嘉里物流主席確認聘請事宜,對方表示非常感謝。
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獲廉署豁免起訴、負責招聘的初級員工管理部(JRM)經理胡天縱第二天出庭作供,今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出示多封電郵紀錄,內容提及被告梁嘉彰邀請胡天縱替嘉里物流主席的兒子洪任毅安排面試,面試人員由胡決定。及後企業部主管回覆電郵,建議面試人員身份,而面試評語等結果亦以副本形式傳送給被告及胡的上司等人。
被告又於2010年1月19日傳電郵給胡,提到已決定聘請洪任毅,並謂已通知嘉里物流主席洪敬南,對方表示非常感謝。辯方指,整個招聘過程包括決定聘用、通知洪敬南、以至洪敬南任主席的嘉里物流或有機會聘請摩根大通處理上市等事宜,被告皆有向各主管披露。胡同意,直言:「對,全面披露。」而有關部門主管皆沒提出反對。
胡又稱,當她獲悉洪任毅獲聘時,並不知道洪是否已通過法律及合規部門的利益審核。但她解釋,若洪任毅透過正常程序獲聘,便毋須通過審核。而洪任毅最終獲聘為長期員工,並非如其他透過「客戶推薦計劃」入職的應徵者般只有一年合約。
被告梁嘉彰(51歲)被控於2010年1月19日至10月28日間向嘉里物流主席洪敬南提供利益,即聘請洪的兒子洪任毅於摩根大通工作,誘使對方於嘉里物流首次公開招股(IPO)聘用投資銀行或機構時,對摩根大通予以優待。資料顯示,洪敬南案發時為全國政協委員。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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