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港替老闆收數時「食夾棍」吞逾914萬元 叠碼仔撰信道辛酸今判囚5年

蘋果日報 2019/12/09 15:52

盜竊叠碼仔吳志明

在澳門任職叠碼仔的55歲港人,去年8月返港為「老闆」收數時,私吞逾914萬元,繼而人間蒸發,最終於翌月在麻雀館內打牌時被捕落網。涉案叠碼仔今於高等法院承認四項盜竊罪,親撰求情信披露叠碼仔的辛酸,自言要承擔客人走數風險,案中因替客人孭上大筆賭項,才會偷錢冚數。法官則認為無法起回所有贓款,屬加刑因素,判被告入獄5年。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吳志明(55歲)親撰的求情信內容,透露被告在澳門生活30年,在賭場當叠碼仔,靠介紹客人到賭廳賭錢賺取收入。他與案中的事主朱國新因各有不同客人而互相合作,交換客人到不同的賭廳換籌碼,並以此賺取佣金。
被告指,他透過自己在賭廳的個人信用,作為客人借錢的擔保,令客人獲得「泥碼」賭錢。若客人不還錢,被告便要孭起整筆債項。被告又指,澳門所有叠碼仔為討客人歡心,要承擔可能出現壞賬的風險,加上近年內地客人欠款增加,廳主又追數,被告只能以「數冚數」方式維持營運,一旦未及還款予賭廳,廳主就會徵收高昂利息。他今次犯案,正是為了償還欠下不同賭廳的款項。
無從聯絡走數客人
被告又指,本來打算向客人追討欠款以賠償給事主,無奈被捕後欠債客人及其家人都不接聽他的電話,令他無計可施,只能計劃在出獄後才追討欠款。法官聞言,笑指被告的想法根本無望,不會接納作為求情理由。
案情指,案中事主是澳門多間賭場的賭廳叠碼仔。由於大部份客人均來自內地,不欲攜帶大量現款到澳門賭場,故事主會利用自己在賭廳的信用戶口,批簽借款予客人。客人事後會按事主指示,將借款數額匯到事主於香港找換店的戶口。2015年,事主與同任叠碼仔的被告相識。去年2月起,事主請被告每日到港,為他於找換店取回匯款到澳門。事主每月會支付被告1.8萬元作為酬勞。
去年8月6日,被告返港到四間找換店,替事主領取共逾914萬元匯款,及後卻將手機關掉。事主無法聯絡被告,遂報警求助。翌月27日,警方在紅磡一間麻雀館查牌時,發現正在打牌的被告,當場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保釋緘默,搜身時發現他懷有7.4萬元現金、手機、勞力士手錶和手鈪,調查並發現他利用偷來的款項,買了頸鏈、耳環和三隻鈪,總值逾10萬元。
【案件編號:HCCC270/19】
記者 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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