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Friendster雖擁有千萬會員,但入會的大多是玩票性質,對任何收費都會卻步,反觀數個後起之秀的交際網站,來得更有針對性,例如小弟之前介紹過的Linked-In便是專門針對高科技人才,Ryze的對象是較為廣泛的商業客戶,這些加入了求職元素的網站,轉營至收費的獵頭公司也容易。
前任總裁Scott在Friendster還未能找到可行的營運模式之前便劈炮,是否意味着這位前NBC高層也想不到好計謀?翻看Friendster的網站,他們推出新服務Super-Friendster,嘗試把會員的資料與Blog、討論區等連結在一起,也不見得怎樣可以賺錢,難道他們真的相信廣告收入可以支持Friendster繼續發展?
令小弟摸不着頭緒的是,Friendster既然不能定位成為一個「媒人」網站,為何沒有造就會員透過Friendster做生意,就如eBay一樣,只要為會員提供一個方便買賣交易的平台,怎樣利用人際關係來賺錢,就讓會員自由發揮,不知道Friendster新一任的總裁會否嘗試循這個方向花點心思。
魯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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