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問:有意申請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以改善居住環境。若本人在申請期間離世,家人會否獲發津貼?
答:若申請人不幸在發放津貼前離世,津貼不會自動發放予單位的繼承人;然而香港房屋協會會個別考慮情況,決定是否繼續處理有關申請及發放津貼。
一般考慮的因素如下:
1.長者配偶:配偶年滿60歲或以上,並在單位內居住,可獲發津貼。
2.遺產執行人:若申請人的遺產執行人已在土地註冊署登記該單位,並向房協申請承受津貼,房協會恩恤或特別考慮,將津貼發給遺產執行人。
3.工程的類別及階段:房協按工程的類別,即大廈公共地方或單位內的維修工程,以及工程進行的階段,考慮是否發放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