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閱讀十多本書,可以那樣快嗎?可以的,因為不是逐字逐句地讀,而是隨意地翻閱。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書都很無聊,毫無創意,多一本不多,少一本不少。問題是求學的人不多翻閱就無從作出判斷。老師或同學津津樂道的重要讀物,有口皆碑的,與自己所學有關當然要細讀。但這個層面的作品,與自己攻讀有關的,疊起來不到兩英尺。其他很多很多的書,不被重視的,可能有一章半章值得細讀,或其中可能提到一些事實,不知是真是假,與他書所載不同,對學問上的思考有助。偶爾碰到一本不見經傳但自己認為是要讀的,驚喜也。滄海遺珠不常有,但有這回事。當年翻閱群書,找新意,有大海撈針之感,但造學問,撈針總要撈一下。
今天才知道的意外收穫,是當年睡在圖書館的日子,苦悶之餘找了好些與自己讀書考試無關的書籍看。什麼鴉片戰爭、太平天國、明治維新、藝術歷史、路易十四……都很有消閒價值。目過不忘,這些是我今天寫專欄文章的本錢了。雖說不忘,其實忘了不少。歷史的年份有時記錯(不會大錯,小錯無傷大雅吧),而細節免不了有點出入。最難記的是人名與地名。不知何解,年輕時的記憶力,雖然朋友認為是奇異功能,永遠記不起他人認為是容易記的人名與地名。我這個人對專用名詞顯然有抗拒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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