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爺曾俊華上周四公佈,政府抽取今年政府財政儲備的全部投資收益270億元,設立房屋儲備金,變相注資房委會,以支持未來10年興建29萬個公營房屋的目標。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最近出席商台烽煙節目指出,這已是政府在過去10多年第三次注資房委會,看來房委會一直採用的財政營運模式真的出現大問題。
房委會主要以出售居屋所得的利益和公營房屋商場的收入補貼公屋。無奈很多公營房屋商場已賣給領匯(823),加上近年的居屋盈利已追不上不斷膨脹的公屋建造成本,最終引致房委會入不敷支。這情況只會繼續惡化,即使政府注資,也未能解決很快會出現的結構性財赤問題。
筆者在過去幾星期曾提出,房委會應該考慮出售未來落成的公屋,以減低不斷上升的財政壓力。讀者可以細想,假設公屋有40至50年壽命,現時每間公屋單位的平均維修和管理成本是高於公屋租金的200至300元,以今年第三季公營租住房屋的單位數量為75.35萬個,即是房委會要每年補貼約18億至27億元。但這補貼會隨着公屋數量和公屋的維修及管理成本上升而增加,單是聚焦這部份的財政支出,已可以拖垮整個公屋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