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囚|「無國界記者」籲聯合國採取行動 協助黎智英立即獲釋
黎智英聯合國無國界記者
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RSF)周五向聯合國發出緊急呼籲,要求聯合國採取一切手段,協助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立即獲釋。
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主任艾瑋昂(Cedric Alviani)呼籲「立即撤銷對黎智英的所有指控,包括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的罪名,並釋放他」。他說︰「國際社會應該採取行動了!結束黎智英遭受的司法騷擾,向港府施壓以全面恢復新聞自由,這是香港基本法列明保障的權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李卓人及民主黨何俊仁等10名民主派人士因2019年10月1日反修例遊行案件,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周五分別被判囚14至18個月。黎智英判囚14個月,其中6個月與另案分期執行,即共囚20個月。
而他及李卓人因同時被控8.18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兩罪而判囚一年,法官指兩案發生日期相距兩星期,同意將8.31案刑期的其中2個月與8.18案分期執行,亦即在8.18案的12個月監禁之上加刑2個月,換言之,黎智英就兩案共被判囚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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