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堂入稟控前高層涉監守自盜 兩人反追欠薪
麥潔玲仁愛堂梁民理陳家穎
慈善機構仁愛堂入稟高院,控告前財務總監梁民理、前內部審計師陳家穎以及助理財務經理麥潔玲,指梁及陳擅改仁愛堂名下賬戶的授權人簽署組合名單,並聲稱得到時任行政總裁盧德明簽署批准,繼而仁愛堂申領津貼近80萬元,而助理財務經理亦明知申領津貼的支票屬非法及不實,仍批出相關支票。
3人於2013年4月被停職,翌月被終止合約。仁愛堂要求法庭頒令有關停職及終止合約屬合法,被告亦須賠償原告所損失金錢並作出賠償。
前財務總監梁民理及前內部審計師陳家穎曾被控詐騙,經審訊後被判無罪。兩人透過勞資審裁處向仁愛堂追討65.5萬元欠薪及代通知金等費用。案件今日提堂,由於被告仁愛堂申請案件轉介高院,審裁官押後案件至3月22日,雙方期間要就仁愛堂的申請提交書面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