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強調,認為裁判官杜浩成在新學年開學的前一天,將一名15歲的少年關押長達一個月,根本沒有必要。大狀強調,關押手段是針對那些不受控制的少年,確保他們能如期出席法庭聆訊,惟沒有證據顯示S若獲准返家後,不會與福利官合作;S沒有被控,並非被告,法庭應以S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
政府一方回應指,裁判官是基於S的個人安全考慮,擔心他會傷害自己或其他人,才下令將他關押,故屬一個合法命令,且關押時間只有28天,亦非不合理。
法官周家明(圖)提到裁判官聆訊時曾指可在YouTube觀看電影《Winter on Fire》,質疑男生沒必要外出觀看,但根據男生父親的誓章指,該片須訂閱Netflix才可觀看,且在家觀看跟與朋友在公共放映會觀看有別。周直言欲了解當日聆訊情況,要求政府律師今天正午前呈交有關資料。包括S在內三名中學生,上月31日被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以三人不能判斷自身安危為由,將他們暫交由兒童院舍監管照顧,由警方押解入住,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再訊。
案件編號:HCAL25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