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死性】屈無辜男煽動罪拘187日國家判賠4萬

蘋果日報 2015/12/20 06:00

博訊梁祝強國家賠償

海外華文傳媒「博訊」報道,廣州市57歲男子梁祝強,在網上公開其家人在文革期間的遭遇,被當地公安拘捕後,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187天,隨後獲市檢察院撤銷起訴。梁祝強隨後向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早前獲賠41,087.64元人民幣,或成為全國第一宗以涉嫌煽顛罪刑拘逮捕而獲國家賠償的案例。

根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當年的不起訴書,梁祝強在2013年至2014年間以其家庭在文化期間所受到的不公平為由,在網上多次發表「非法煽動性言論」。去年12月11日,梁祝強因涉嫌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分局刑事拘留,隨後更被起訴。不過,檢察院隨後認為證據不足,一度將案件退回公安局補充偵調,最後更決定撤銷起訴。

今年10月29日,梁祝強向荔灣區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本月15日荔灣區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決定,賠償41,087.64元。其代表律師劉曉原謂,這可能是近年來,全國第一宗以涉嫌煽顛罪刑拘逮捕而獲國家賠償的案例。梁祝強則表示,取得國家賠償金後,下一步是起訴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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