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早前回應傳言,有指梁卓然建議為近期示威案件成立「獨立檢控委員會」,並無根據。梁昨澄清,認為毋須成立有關委員會,強調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某人時,向來按照檢控守則,考慮證據強度、定罪機會和公眾利益,不會考慮該人的背景或政治訴求。梁提及坊間很多聲音建議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指不屬於刑事檢控範疇。
對於有公開信批評他為律政司把關不力,梁自言盡力擔任優秀和公平的檢控官,及領導刑事檢控科團隊。至於鄭若驊既然負責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若參與和修例相關的示威案,會否有利益衝突,梁表示不能透露哪些人員有否參與某宗案件,律政司人員如果自覺有利益衝突,便不會參與檢控決定。
記者問7.21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一事的檢控進度,及警方早前在記者會上動用證物觀星筆示範威力,事前未有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是否恰當和會否影響審訊。梁同樣以不能交代個別案件的進度或評論作回應。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