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一:
梁小姐上月往多間旅行社查詢韓國團資料,預算聖誕節與家人往當地遊玩。經連番格價後,發現新華旅行社的團特別便宜,晚上她致電查詢,職員仍表示她欲報團種團費為三千四百九十九元。翌日她親身往新華報名,繳付六千元定金,預留兩大人一小童的團位。
既稱取消又說額滿
事隔兩天,梁小姐再致電新華查詢價目時,對方竟表示該團為四千八百九十九元,她當時還暗忖自己「好彩」,一早報了舊價的團,毋須付貴價參加。
直至本月十二日,梁小姐往新華柴灣分社交餘額時,職員竟要求她多付八千餘元,因團費為四千八百九十九元,她隨即堅稱團費應為三千四百九十九元。
經營手法不敢恭維
由於她沒有帶同底單證明,職員着她下次攜單往分社時才再處理。翌日她帶同底單往沙田分社交餘款,職員依然指團費為四千八百九十九元。
「我堅持話我當日報嘅價確係三千幾,咁佢哋打完一輪電話後,就話呢個團人數不足,已經取消!但我今朝打去新華詐諦問可唔可以報名參加呢個團嗰陣,佢哋就話滿額。咁即係收唔夠人?定係多人得滯呢?」梁小姐續稱,經一番擾攘,職員着她參加另一日出發的團種,惟團費亦需四千二百九十九元。
梁小姐質疑旅行社刻意以低價作招徠,惟最終卻指不成團而將客人轉介往較貴價的團種。梁小姐指出,經投訴後,新華最終亦肯以三千四百九十九元讓她出發,惟她對旅行社此種經營手法實不敢恭維。
新華旅行社發言人指,已安排梁小姐出發,亦沒有徵收任何附加費,事情已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