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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會前宣佈,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張舉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為香港回歸以來第3人,在得到立法會同意後,會根據《基本法》第88條作出任命,2021年1月11日生效,林鄭表示今早已向張發祝賀信,讚揚張具領導能力,而張亦擔任首席法官超過7年,相信對司法系統有很深了解。
去年底馬道立宣佈明年將會退休,尊重其決定並要求司法機構展開任命程序,林鄭感謝馬道立對維護法治並提升國際地位付出很大努力。
林鄭月娥續指,根據《基本法》第90條,規定行政長官作出首席法官任命,需要得到立法會同意,在行政長官接受推薦後,行政署長會先通知立法會內會,並內會發信啟動有關啟序,內會會決定應否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在得到內會支持後,行政當局會於立會上提出,這個制度建立多年,林鄭表示對張舉能的能力有信心,但就呼籲內會能夠盡早選得內會主席,儘早處理首席法官任命及正在排隊的議案,她又指目前正主持會議的是身兼大律師的郭榮鏗,認為郭明白司法制度的重要性,呼籲內會盡快選出主席處理議案。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歡迎推薦,他表示在立法會同意任命前不宜作進一步評論,不過他深信如張舉能法官獲委任,認為他會是一位出色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必定會繼續維護法治及保障司法獨立,司法機構在他領導之下將會繼續確保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
張舉能就對獲推薦深感榮幸,認為充分了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的期望,如獲委任將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
馬道立今早則在終院外與張舉能一同會見傳媒,馬道立歡迎有關推薦張舉能的任命,但仍要待立法會通過,而香港目前情況比較特殊,正研究司法機構需要的工作。張則未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
終審法院是本港的最終上訴法院,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組成,非常任法官也可應邀參加審判案件。《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之首,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執行其他合法地不時委予他的職能。終院常任法官現時月薪約35.6萬元,升至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月薪則約36.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