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愛呀...】林依晨為弟換電腦選美 李彩華為父還過百萬從無怨言
楊丞琳謝霆鋒林依晨李彩華還債麥紫莉
20歲嘅麥紫莉(Chili)之前就大鑼大鼓咁話要進軍日本AV市場,但只聞流水嚮,一直未有下聞,但原來佢要下海嘅原因,係要40萬嚟救病母,實情佢係一名孝女(新聞連結: http://bit.ly/2vYsbDu ),但圈中孝順嘅藝人,又豈止Chili一人呢,過往好多藝人都曾為家庭而加入呢個演藝大家庭。
謝霆鋒
今年霆鋒就好闊綽咁斥資8500萬買咗間豪宅送畀爸爸謝賢(四哥),做父親節禮物,但原來當年就傳過霆鋒出道係代父還債㗎!當時係咁講嘅,有指謝賢九六年以二千八百萬元購入紅山半島一個單位,並將物業按給英皇分三年還錢。而霆鋒喺02年,接受台灣名主持人張小燕嘅節目《小燕有約》訪問中,霆鋒話:「我十六歲正式進入娛樂圈,我爸爸當時跟我說,我和你媽會離婚,以後你的生活就是你的,我不是給你壓力,但現在我只剩下兩萬塊錢,你去努力吧!他送了我兩個字『執生』,這樣我就入行了。其實在我十五歲簽這間公司之前,有八間公司開出來的條件、年數和版稅都比這一間好,總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新聞連結: http://bit.ly/1NMIloc )
李彩華(Rain)
33歲嘅李彩華,今年書展就推出寫真賀吓自己入行十七年,但原來阿Rain16歲出道時,就要孭起老竇逾百萬嘅債務,但係阿Rain之前接受傳媒訪問,話當時年紀比較細,仲讀緊書,但有兼職做模特兒搵到錢,當時媽咪同佢講屋企發生咁嘅事,要幫爸爸手還債,要將戶口嘅積蓄同埋打工嘅錢攞晒出嚟,但係阿Rain話自己冇怨過爸爸,後來佢返大陸發展,憑劇集《 回家的誘惑 》彈起,勁賺人仔,成為圈中嘅小富婆。
林依晨
台灣女星林依晨,5歲時,父母離異,由媽媽照顧佢同細佬,到佢17歲時,佢知道媽媽為養家而欠下500萬台幣(逾百萬港元),依晨就同媽媽一齊孭起呢啲債務,但迫使依晨入行嘅,原來係因為佢細佬嘅電腦壞咗,依晨冇法可施下,就為咗3萬蚊台幣獎金參加電視台嘅選美比賽,依晨仲得到冠軍,就係咁佢就加入咗娛樂圈喇!
楊丞琳
依晨嘅好姊妹楊丞琳都係為咗幫屋企還債而加入娛樂圈。楊丞琳14歲時,父母瞞住佢同家姐辦了離婚手續,16歲時,才知道父親因生意失敗,欠下900萬台幣(逾200萬港元),當時佢就決定自己一力承擔呢筆債務,雖然當時丞琳演戲一集只有5至6千元(台幣)嘅酬勞,但至少有穩定嘅收入助她慢慢還債,直到2005年推出《曖昧》專輯而爆紅,花咗兩年還清所有債務。
林依晨同楊丞琳兩個好姊妹都曾為家庭還債。(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