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岳孻仔被指爆粗撻朶 質疑外籍資深大狀不諳廣東話粗口

蘋果日報 2020/11/11 19:08

林建岳孻仔林孝能李定國傷人蔡嘉榮

身兼貿發局及麗新集團主席的林建岳,其孻仔林孝能去年萬聖節與友人到蘭桂坊消遣,其間與人爭執,有入境處職員疑向林施襲。案件下午於東區法院續審。代表入境處職員的外籍資深大狀李定國盤問林時指出,林當日曾以玩具槍指向另一名被告,又曾問被告「Do you know who the fxxk I am(你知唔知我係邊X個)」。林則反指大狀或不熟悉廣東話粗口,惟遭李定國反駁謂:「I am in Hong Kong longer than you.(我喺香港耐過你。)」
代表首被告入境事務處助理蔡嘉榮的外籍資深大狀李定國(John Reading),曾於律政司任職25年,私人執業前位至副刑事檢控專員。他今盤問林孝能時指出,首被告從未說過自己是警察,當時手持證件只為表明是公務員,目的是調停紛爭。
林同意被告沒有明確表明警察身份,但堅稱聽到「警察」二字,又指當時自己曾多次要求「睇清楚張證」。李定國又指出,被告從未高喊「光復香港」口號,亦無指罵林是「藍絲」,喊話的是旁觀途人;惟林堅稱:「絕對、清楚、肯定,佢有。」

林:任何一個男仔有玩具槍都會「嘭嘭嘭」

辯方庭上播放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指林當時是將玩具槍「掟」向首被告,而非單純扔到地上。林承認自己被迫到牆角時有點不快(slightly displeased),而相關動作是本能反應,不同意曾向首被告方向「掟」槍。
李定國續指,林與其友人動作具侵略性,林則重申自己只是希望勸交。李定國隨即質疑:「With a gun in your hand?(持槍勸交?)」林反駁指當日不少途人手中均持有道具,萬聖節手持玩具槍十分正常。
李定國再指,從片段可見林步出大廈時曾不斷揮舞玩具槍,並一度指向次被告。林急忙在庭上伸手作槍狀示範,並謂:「當日係萬聖節,任何一個男仔有玩具槍都會『嘭嘭嘭』。」林又堅稱自己當時槍管朝天,但李定國指林槍管一時朝天,一時又指向次被告,質疑這應是一連串的動作。

友人簽保守行為

李定國並指,林當時曾威脅首被告謂:「Do you know who the fxxk I am?(你知唔知我係邊X個?)」又謂:「You are fxxking dead, you motherfxxker!(X你老母,你死X梗!)」林同意當時雙方都有講粗口。
李定國隨即追問林謂:「But you said you want to make peace?(但你話你係想調停?)」林即指李定國可能不熟悉廣東話粗口,李定國聞言淡然反駁:「I am in Hong Kong longer than you.(我喺香港耐過你。)」此時庭上傳出零星笑聲,林則輕笑一下,沒再回應。聆訊明日再續。
林孝能今天出席聆訊,無論抵庭或散庭均有專車接送,步入法院時,助手更為他披上西裝外套。林出庭前在證人房內稍息,其間吩咐助手到自動販賣機購買飲料。助手看過飲料選擇後回到林身邊,問他想要檸檬茶抑或無糖咖啡。但林狀似不滿意,自行到販賣機前挑選,然後向助手表示要買水動樂,助手隨即「代購」,服侍周到。
涉案兩名被告為入境事務處助理蔡嘉榮(24歲)及測量師劉俊豪(27歲),各被控一項傷人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0月27日在中環德己立街55號外,分別非法及惡意傷害林孝能及其友人何兆霖。
林的友人何兆霖原本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同日同地襲擊蔡姓被告。控方及後同意撤控,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最後批准何以500元簽保、守行為一年。
【案件編號:ESCC1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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