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斥署方自打嘴巴歧視
懲教署踢爆有案底釋囚被炒

蘋果日報 2006/04/29 00:00


【本報訊】一名於16年前因錢債案被判入獄2個月的建築工人,今年2月透過僱主申請進入麻埔坪監獄負責外牆維修工作,但上班前,僱主卻接獲懲教署通知指該名工人曾有刑事案底,所以不能在監獄內工作,最終更慘被解僱,事主批評一直積極推行更生服務的懲教署帶頭歧視有案底人士,有立法會議員也直斥署方自摑嘴巴,向社會傳達極壞訊息 記者:盧文烈
現年50歲的徐瑞源昨日在記者會上稱,於1990年任運輸工人時因被僱主拖欠薪金,而私下取去僱主1,000多元貨款,結果被判入獄2個月。徐獲釋後從事建築業,一直奉公守法,到今年2月,一直聘用他任散工的福利建築因投得懲教署維修工程合約,故再次聘請徐,工作性質是到麻埔坪及芝麻灣兩個低設防監獄負責外牆維修。
上班前突遭解僱
豈料,徐瑞源在正式上班前突遭解僱,僱主解釋是接獲懲教署通知,指他曾有刑事案底,故不能在署內工作,他遂向懲教署投訴,但至今未獲回覆。徐又說,由於妻子及4名子女一直不知他曾入獄,事件曝光後,與家人關係惡化。「我太太話早知唔嫁畀你啦!」子女也冷言冷語相向,「我遲咗返屋企食飯,佢哋會話個衰人唔使等佢啦,當我好似係千古罪人。」
他指出,從沒想過十多年前的案底,會令今日飯碗不保,批評懲教署不予更生人士機會。過去兩個月,徐只能靠借貸及到垃圾房拾紙皮變賣度日。
協助徐瑞源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稱,徐過往所犯的罪行不足以對懲教署構成重大保安問題,故難以理解署方的做法,「你猛叫人請更生人士,但自己又拒絕佢哋!」
指是分判商決定
勞工顧問委員會資方代表兼福利建築董事總經理何世柱接受查詢時稱,會了解事件,強調若真有其事,而懲教署最終又容許有關員工進入監獄工作,公司一定重新聘用。
懲教署回應時卻說出另一版本,指徐向建築公司申請職位不被接納,純為該公司分判商的決定,署方從沒有收過徐進入麻埔坪監獄工作的申請,該署強調工程人員不會純粹因曾被定罪而被拒進入院所工作,過去三季,麻埔坪批准了17名有定罪紀錄的人員進入院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