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閏禪以本地話作供,當被問及簡單如生日日期及獨子年齡時,她均說不記得,但想起往事,卻滔滔不絕,她感慨說:「我一出世就未試過貧窮,untilIamoldandill(直至年老及生病後)……」馮在港大取得社會科學系學士學位後,由家人資助負笈英國,獲當地認可為大律師,並與丈夫李栢儉相識及結婚,稍後回港執業,以合約形式任政府大律師,夫婦於70至90年代,生活質素高尚,「尤其喺律政署時,更係成世人最快活嘅」,二人經常參與社交活動。
馮續指,夫婦在回歸後,因為經濟一直衰落,自己又年老生病,收入大不如前,她近年被醫生診斷,脊骨扭曲成S形,左腳又有毛病逾10年,視力模糊,記憶力亦不好,其夫成立的顧問公司在開業初期,由於丈夫認識不少外交官,生意很好,但後來生意轉淡,就連公司出錢租用給夫婦居住的單位,亦於03年案發前因欠租多月,被迫中止租約。她後來經朋友介紹,才到社署尋求協助,希望居住問題能夠解決,當時負責的社署職員和藹可親,向她表示公屋輪候冊很長,又給她房署地址,叫她查詢,該職員另說董建華推出新的福利計劃,就是綜援,相信能夠幫她,當時她為了向政府要錢,感到羞愧。
控方昨呈交剩下未有出庭作供的證人供詞,揭露房署曾向李氏夫婦先後分配彩虹邨及彩雲邨的公屋單位,但遭夫婦以健康理由拒絕,其後出動醫生證明,才獲發華富邨單位。案件編號:KCCC6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