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法官提醒陪審團不要受袁國勇同情被告所影響
周向榮麥允齡陳冠忠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及女西醫麥允齡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法官於其引導陪審團陳詞中指,雖然控方專家港大微生物學教授袁國勇曾說,以次被告的資歷要他為事故負責並不公平,但陪審團不應受袁的同情影響。專家有權表達意見,但事實裁斷不是袁的工作,陪審團需自行判斷次被告是否具備配製CIK療程的適當資格。
控罪書其中一項詳情指,三名被告均沒有確保配製CIK產品的人具備適當資格。配製CIK產品的次被告陳冠忠有生化及生物醫學碩士,又曾任職幹細胞科研公司。法官指其履歷看來也許出色,但專家指培植CIK細胞需受數個月專門訓練,有證供顯示陳一度不知應跟從甚麼培植流程。陪審團需考慮陳所受訓練是否足夠,他其實是否純粹邊做邊試。
首被告DR老闆周向榮方面,法官指周稱相信涉案實驗室APSC符合美國血庫協會(AABB)認證,他應知道配製程序需由醫學總監和實驗室總監監督,但他沒安排他聘請的總監監察CIK療程的生產。陪審團應考慮周為何不如此安排,是否構成錯誤。至於被告醫生麥允齡,她曾被填報為APSC總監,但她否認知情,證供顯示她沒做過總監工作,法官指應考慮她是否真的有責任。
另一項指控是被告沒確保死者注射的CIK製品已進行過細菌病毒測試,及有相關指引和記錄。陳承認沒做上述事情,他指是周向榮叫他不用驗菌。法官指陳沒作供,故他的指控無直接證據,只有無可抗拒之下陪審團才可推論指控屬實。此外陳涉嫌出事後指示同事偽造測試報告,目的是掩飾事前沒做測試,陪審團亦要考慮這是否唯一推論。
與此同時,周辯稱陳告訴他有驗菌和有齊指引及記錄,他完全信陳。法官則指周沒檢視過CIK產品的指引和記錄,陪審團應考慮周單靠員工口頭保證便相信是否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