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一方認為原訟法官高估了被告潛逃的風險,指原訟法官又將保釋的準則設定得太高,法律原則上犯錯。
何志平的申請由上訴法院法官Rosemary Pooler、Christopher Droney及陳卓光(Denny Chin)審理,陳卓光生於香港,兩歲移民美國,2010年獲時任總統奧巴馬委任為上訴法院法官。何志平的申請最終遭駁回,但法庭文件未有解釋具體原因。
何志平去年11月於美國紐約被捕,合共被控8條罪名。案情指,何於2014年至2017年期間,在另一被告、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的協助下賄賂乍得總統,又涉向烏干達外長及總統提供利益,為其背後的中國華信公司換取生意上的好處。案件排期於今年11月正式開審。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