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作為舉世知名的電子科技龍頭企業,偏偏電子產品是索尼的死穴甚至黑洞,佔公司收入近八成,卻是蝕錢的根源。集團最賺錢的反而是以保險業務為主的金融業務,以及電影和音樂等娛樂收入。
SONY涉足風馬牛不相及的金融保險業務,源於上世紀50年代。集團聯合創辦人盛田昭夫到美國推銷傾生意時路經芝加哥,對當地保險商保德信(Pramerica)金融的摩天大廈感到驚訝,於是下定決心SONY亦要建立自己的金融分部。
近年不斷有投資者及券商向索尼進諫,認為索尼應該放棄電子產品本業,只賣保險或專注做電影和音樂。又有人認為索尼應分拆賺錢的業務,將收入用作刺激電子產品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