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議會主席李承仕表示,指引雖然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會呼籲業界遵守,如果業界不肯依循,議會不排除會與政府商討,透過立法監管。
根據指引,總承建商除了承擔工人最多兩個月欠薪外,更必須聘請一名勞資主任,以處理工人欠薪問題。為進一步遏止無增值作用的分判行為,部份合約或會限制工種的分判層數。此外,若分判商因欠薪而被法庭定罪,有關分判商更可能會在建造業議會管理的註冊名單中除名,日後不能競投建造工程。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表示,過去五年工會處理的欠薪個案,涉及欠薪金額近2億元,新措施相信有助改善欠薪問題。
此外,政府早前表示將規定工務工程承辦商須為工人提供制服,周聯僑透露商會已完成制服設計,制服為米白色polo恤,每名工人獲發六套,最快明年1月起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