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生2000年離開警隊,坦言以前自己以服務市民為榮,但今時今日以曾為警隊一員感羞恥:「唔敢話畀人知我做過警隊。」他呼籲現時仍留在警隊的前同袍,若無法忍受濫暴或不當行為應離開警隊。
潘先生雙眼近乎完全失明,大腿肌肉萎縮不良於行,要推着輪椅上街,沿途都有戰友相伴。對於警方亂射催淚彈、橡膠子彈和布袋彈,造成多名市民重傷,他指警隊已失控,即使有可能受傷甚至被捕坐監,仍會繼續堅持上街,因相信世上有天理。
他指現時政府毫無制衡,以往仍有政務官等文官系統作制衡,但這種平衡現已消失。他認為警察失控,保安局長李家超和警務處長盧偉聰要負最大責任。
■記者謝頌昕、劉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