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囚5年】美國務院促中國放人 《環時》:大陸法律說了算

蘋果日報 2017/11/29 10:46

台灣湖南法院顛覆國家政權李明哲李凈瑜前黨工

台灣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昨日被湖南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美國國務院及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均發言聲援,要求大陸趕緊釋放李明哲。
美國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局發言人崔葛瑞斯(Grace Choi)對李明哲遭判刑一事表達失望,敦促中國政府釋放李明哲,讓他與家人團聚。
 
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昨晚也發聲明關切案件,並對李明哲是否受到公正審判「深感懷疑」。小組委員會主席潘茲瑞(Pier Antonio Panzeri)認為,李明哲可能被迫在一個不該有的審判中,被強迫發表談話。
中國國台辦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今早在例行記者會中回應李明哲案。他指,在該案偵查審理的過程中,相關單位嚴格依法辦案,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作出判決,充份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大陸官方喉舌《環球時報》昨發表一篇社評強硬批評,李明哲案審判結果顯示,「大陸法律說了算」。
文章指出,中國大陸不可能因李明哲是台灣人而有「重判」或「輕判」決定,更駁斥判決結果代表北京對台灣釋放出的訊號,「大陸法院就是在依法審理一起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其中一名涉案人是台灣人,不會改變案件審理和宣判的法律依據,台灣籍的身份既非李明哲的豁免牌,也不會讓他罪加一等。」
文章中還指,以往「顛覆國家政權罪」常遭海外媒體批評,中國法院引用此罪時也會有些忌諱,但此案顯示,中國已經不再理會外界批評,「李明哲被判5年徒刑,相信將對台灣社會產生觸動。一些熱衷於到大陸搞事,把台灣政治上的那一套往大陸使的人,不認為李明哲犯罪了,他們現在應當看清那樣做的刑事風險了。這樣的觸動對他們沒壞處。」
中央社/《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