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龔如心在02年立下遺囑後,同年底在與家翁的爭產案中敗訴,並因涉嫌偽造遺囑被捕。龔翌年先後將遺囑副本及正本委託吳崇武保管,事後龔的秘書曾向吳取回副本複印。陳振聰的代表律師表示,有指複印目的是要將遺囑副本交給內地官員,以協助本港政府部門考慮是否檢控龔。但吳崇武昨表示,並沒有聽過有關說法。而05年,龔在爭產案中獲終審法院判勝訴後,獲撤控偽造遺囑罪。
吳崇武供稱,龔如心在03年初,先將02年遺囑的四份副本交予他;至同年下半年,再將正本交給他保管。吳憶述,龔的秘書區燕玲曾向他取回遺囑副本作複印,但他並不知道區為何要複印遺囑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