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問會Fact Check︱林鄭曾反租管 向建制派「鬆章」打倒昨日的我

蘋果日報 2021/02/04 15:18

林鄭月娥立法會租務管制

政府為向建制派「鬆章」,不惜打倒昨日的我。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在立法會稱,將立法制定劏房租務管制,翻查資料,這個建議多年前已由社福機構、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民主派力推,但政府多年來嚴詞拒絕,更指租管會減少出租單位供應、推高租金,「未見其利,先見其害」,林鄭更曾親口稱租管會令出租單位減少,但在沒有民主派的議會,林鄭卻向建制送大禮。
2011年,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指有劏房居民近半年面對加租30至40%,建議政府重訂租務管制,限制業主加租幅度。2012年,時任運房局局長張炳良不同意有關建議,指租管或令業主降低出租單位的意慾,反而減少市場上出租單位的供應,對有住屋需求者不利。
2013年至2016年期間,張炳良多番代表政府在立法會反駁租管建議,指擔心租管可能降低業主出租單位的意欲,反而減少市場上出租單位的供應,起租時業主或盡量提升租金,令租客未見其利,先見其害,形容租管是「雙刃劍」,弊大於利「好心做壞事」。
及至2017年林鄭上任特首至今,政府仍然拒絕實施租管。林鄭在2018年曾經指出,租管恐怕連可以出租的單位都會減少:「在整體香港樓房不足的情況下,保持樓宇單位可以出租都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因素。」不過在立法會只有建制派要「買佢怕」之下,林鄭亦要打倒的我。

立法會1998年廢除租金管制

殖民地政府曾在1973年實施租金管制,規定業主加租時間、幅度,戰前及戰後舊樓租金不可多於市值九成,只要租客續約時願意繳交市值租金,業主必須同意續訂租約,除非欠租或業主收回物業。1998年,政府認為管制特別對舊樓業主不公平,扭曲市場,又稱對低收入人士的即時影響有限,立法會通過政府動議廢除租金管制,及後大幅加租問題逐步浮現,2004年立法會通過撤銷租住權保障,即活化租務市場,並且打擊租霸,即使約滿後租客願意支付市值租金,業主仍收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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