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林鄭袖手:港府「無咩可做」出面冇好處 冀潘曉穎父母釋懷
陳同佳行會12港人送中林鄭三權分立
林鄭去年為硬推「送中」條例,多次將陳同佳案「擺上枱」,及後推動修例失敗後,即未見再主動跟進事件。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會前被問到陳同佳事隔一年,仍未返台受審時,一邊聲稱自己要向潘爸爸和潘媽媽「表示安慰,希望佢哋都能夠釋懷」,一邊指「我哋睇唔到呢,由我哋出面(處理)有乜嘢好處」,稱只能透過管浩鳴牧師和其他有心人幫助陳同佳返回台灣,政府在有需時則會提供援助。
被問到潘曉穎母親透過傳媒呼籲陳同佳兌現承諾,盡快赴台投案,林鄭回應時先「向潘爸爸同潘媽媽表示安慰,希望能夠釋懷」,又指法理上陳同佳已屬自由人,他已經接受在港違法的懲治,直言香港司法管轄內「無咩可採取」,「無基礎可要求佢做啲乜」,但透過管浩鳴牧師,知道陳同佳「自責、自咎」,願意承擔責任,據她理解陳同佳會到台灣自首,但過去因政情及疫情而未能展開討論。她又強調一切資訊來自管浩鳴,管一直有向她透露情況,並稱在兩地人員往來許可下,願意返台灣接受制裁,由台灣當局處理,亦已向管表達如需要港府協助,港府願意提供任何協助,但看不到由港府出面有何好處,「因為最近嘅溝通方面,都唔係可以攞到一個回應,即係喺其他事上的溝通」,僅指希望透過管浩鳴或其他有心人可以幫助陳同佳返到台灣。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月初突然提出請辭後,他並向外國傳媒指請辭是因推「港版國安法」,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質疑,事件包含「不尋常」地方,包括特首亦未有按慣常做法表揚施覺民任內貢獻。林鄭今早被先後兩次追問下,仍未能具體交代政府未有按慣常做法表揚施覺民任內貢獻的原因,她僅指《基本法》對香港法院安排是終院可繼續邀請海外法官參與,目前仍有13名來自其他普通法區域的法官,相信不久將來都有新的海外法官被委任。林鄭指施覺民的請辭信並無提及請辭原因,自己不會揣測,而一切按法官辭職憲報公佈形式進行,「我哋個程序亦都好簡單,就透過公佈,亦都同司法機構溝通咗,就用呢個方法向社會公佈,無其他嘅特別原因,大家唔需要揣測」。
會否擔心更多法官因三權分立論或國安法離職關注引起觀感上擔心?林鄭指港府在9月19日已發新聞公告,強調普通法及司法獨立是香港成功基石,無論憲制安排或國安法訂立都不會影響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法院裁決仍受基本法保障不受任何干涉,政府非常重視司法獨立,在過去23年亦受國際推崇,相信會繼續下去。
對於「港版國安法」被指破壞了國際社會對香港維持司法獨立的觀感,林鄭指,《國安法》實施後,特區政府和中國外交部已努力向國際組織解釋,亦透過海外經貿辦事處,指出香港的司法制度在「港版國安法」下仍相當穩健,司法獨立亦沒有無到任何損害,香港亦已重回復秩序,令香港在營商方面更有吸引力。她又稱,最近的解說工作,正透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進行中,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已透過中國代表團會成員身份發言,亦會繼續利用該平向國際社會解釋「港版國安法」。
對於近日不斷有建制批評個別法官對示威者太寬容,律政司昨日亦質疑有法官錯誤理解控罪元素,要求上訴庭釐清法律觀點,認為暴動罪應可針對不在現場的被告,延伸至「家長車」司機,以至哨兵及遠處收集物資的人,林鄭指自己作為特首,不評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案件,亦呼籲社會所有人保持克制,不要對司法系統進行攻擊。
12港人被送中已屆一個月,林鄭政府冷待事件。林鄭今日再被問到事件時,指這並非與內地的交涉問題,而是要先讓內地管轄區處理拘留違反內地法律港人的問題,「而家我唔知道佢哋用咩處理,係會檢控、然後上庭、或者要懲治,或者唔檢控」,而部份港人在港有案在身,待內地處理後會按一貫機制接有關港人返港,「你可以放心,警務處喺呢一方面成日都有做呢啲工夫」。她稱自2018年簽訂兩地通報機制後,2年多來有逾2千名港人在內地接受強制措施而需要通報香港,港府是一視同仁,有關人士完成內地司法程序後會安排返港。對於家屬提出的要求及報警,林鄭說相信入境處及警務處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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