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HKT】通訊局:均屬事實的陳述

蘋果日報 2017/09/07 21:39


香港電訊(6823)昨日去信電訊規管事務諮詢委員會,認為通訊局在一個委員會會議中,就兩間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MVNO)Easycall及潤訊通信忽然結業一事,「若干陳述嚴重扭曲了香港電訊為減少對消費者造成的不便而作出正面行動的性質」,反駁通訊局對其指控。
通訊局今日發稿回應,指通訊辦於會議期間向與會者提到有關上述兩宗流動電訊服務終止事件的通知期及影響等,均屬事實的陳述。
局方於回應中指,「事實上,在過去兩宗流動電訊服務終止的事件中,儘管通訊辦在得悉有關商業糾紛後不斷主動催促有關網絡商通報談判進展,並一直要求香港電訊作為宿主流動網絡商提供不少於一星期的停止服務通知期,惟香港電訊在商業談判破裂後單方面作出的停止服務通知期仍遠短於一星期,致令受影響的數以萬計用戶無法及時作出所需安排 (如攜號轉台)以致其流動服務中斷,情況極不理想,尤以最近一次有關潤迅通信的事件的影響為甚,香港電訊只給予少於十小時的通知期,即停止向潤迅通信提供所有服務,導致六萬多名用戶的服務在一夜間中斷。」
建議的「業務守則」條款,包括要求流動虛擬網絡商的服務若因與涉及宿主流動網絡商的商業糾紛或其他原因而須停止時,有關雙方均須給予受影響的流動虛擬網絡商/用戶不少於五個營業日(相等於一星期)的事先通知,並將有關通知於通知期開始前送交通訊局。
除香港電訊外,所有業界代表及委員在會議上及會議後提供的意見顯示,他們全部支持或不反對實施建議的「業務守則」,以加強對電訊服務用戶的保障。 通訊局表示,會小心研究所有收集到的意見,在短期內敲定「業務守則」的細節及實施日期。
香港電訊於昨日的聲明中重申,其已經讓局方完全知悉流動虛擬網絡商在清償債務時出現的困難,作充分的事先通知,並向當步匯報事件的進度,包括與兩家流動虛擬網絡商的會議及討論、流動虛擬網絡商與香港電訊協定的付款時間表、所支付、收取及欠繳的款項,以及通知兩家流動虛擬網絡商有關暫停服務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