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案兩名被告則是持雙程證來港的商人李金朋(35歲),以及報住深圳的港商程偉明(61歲),他們被指去年8月15日在青山公路朗逸豪園外犯案。
辯方透露,李已婚並育有兩孩,沒有案底或黑社會背景。程則是貿易商人,有九次刑事案底。辯方指,兩人當時只是幫朋友將涉案汽油彈帶到上址,且因出於忠誠,沒有向對方查明原因。他們承認行事沒有深思熟慮,並不恰當。裁判官判李入獄12個月,程則入獄14個月。
案情指,當日凌晨警方在上址發現兩被告及另一男子站在一輛七人車車尾,形迹可疑,遂拘捕三人。司機趁機驅車逃走,其間車尾箱跌出涉案汽油彈。
案件編號:FLCC3026、4597/19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