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資源?】廣州漢贏5蚊人仔麻雀被拘留5日 內媒:公安做負面示範

蘋果日報 2018/09/15 16:58

廣州麻雀拘留5元

廣州增城一名姓肖的男子,日前與幾名朋友在一間餐館內打麻雀,贏了5元人民幣(下同,約5.7港元),沒想到被當地警方查獲,將他行政拘留5日。男子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內地媒體則指,警方做法不但是浪費司法資源,還作出錯誤的示範。
肖姓男子上月23日晚與朋友打麻雀,警方到場後發現他只是贏了5元,而現場收繳的賭資亦只有400元。無故被行政拘留的肖認為,他只是與老友間、玩幾塊錢輸贏的麻雀,這些賭資在廣州的收入水平來,只屬親友間正常娛樂,並沒有觸及賭博行為指向的嚴重毒化社會風氣,算是「小耍怡情」,不是賭博。
案件引發內地媒體關注,有評論指根據內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只有賭資較大」才構成治安違法,公安部在2005年已發佈通知,指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雀,不予處罰。去年湖北武漢警方亦定出標準:人均賭資不滿1,000元的都屬於「麻雀娛樂」,不予處罰。
內媒批評廣州公安的做法,即使公安部、地方公安機關一再公佈執法標準,仍出現這種打五塊錢麻雀被拘留的案件,除顯示執法者不合理執法、浪費司法資源外,還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示範。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