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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健身王偷拍少女裙底罪成候判 求情指體育事業前途盡毀

蘋果日報 2019/03/14 17:42

黃煒峰街頭健身王有違公德偷拍

曾奪香港街頭健身錦標賽四連冠的24歲「街頭健身王」黃煒峰,涉嫌於扶手電梯上偷拍女學生裙底,當被男途人擒獲時,黃大叫「對唔住」並刪除手機內影像。黃煒峰經審訊後今被裁定有違公德罪罪成。辯方求情指被告的體育事業前途盡毀,不會再有專業機構推薦他參賽。裁判官決定押後判刑至3月29日,期間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控罪指,被告黃煒峰於去年10月23日在黃大仙慈正邨近正泰樓的上行扶手電梯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即用手提電話偷拍一名女子裙底。警方到場拘捕黃時,未於被告手機內發現涉案影像。
官指兩證人證供互相吻合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為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的二年級生,操行良好。被告多次於香港街頭健身比賽,以及各類國際賽中奪冠,此案定會摧毀被告的運動事業,恐怕專業機構不會再推薦他參賽。基於被告只是一時衝動,且有配合警方調查,辯方望裁判官先索取報告再判刑。
裁判官於裁決時指,事主與男途人徐煒的證供清晰直接、合情合理。事主在盤問下承認不清楚被告手機上的白色影像是反光還是其白色校裙;徐亦承認看不到被告是否有開拍攝功能等,惟兩人皆指看到被告手機有扶手梯的畫面,但不清楚是否現場的扶手梯。二人亦異口同聲指被告有講「對唔住」,以及刪除手機片段。裁判官認為兩人的說法互相吻合。對於被告刪除手機片段的行為,辯方解釋被告在等候警察期間「無嘢做」,刪除一些已下載的Youtube片段。裁判官認為被告明知正面對嚴重指控,其手機內容會是關鍵證據,卻刪除一些無關痛癢、公眾平台的片段,並不合理。
正常刪除檔案實仍暗藏於裝置上
辯方早前陳詞時力陳,警方未能從手機內找到偷拍的實質證據。假如偷拍疑犯在警察到場前刪除手機的相片或影片,是否等於永遠失去部份證據?專家表示電子檔案刪除後,其實仍有機會修復。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接受《蘋果》訪問時解釋,不論手機或電腦,硬碟儲存資料的原理是先儲存檔案資料,再儲存類似「目錄」的資料,標明檔案放在硬碟上哪些位置。正常刪除檔案時,電腦只會移除「目錄」資料,令使用者或一般程式無法再正常讀取檔案,檔案內容其實仍暗藏於硬碟或儲存裝置上。方反問:「其實諗下,幾GB嘅一套戲,點會一兩秒就刪除完?」
方指出,由於正常刪除檔案是不會完全洗走硬碟記憶,專業的修復軟件可以逐行掃描留在硬碟上的殘餘資料,便有望修復檔案的部份甚至全部內容。方指,若要永久地移除資料,須在檔案儲存位置重新寫入不相關的資料,部份軍事級的標準,例如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更要求必須多次覆寫,確保無法修復資料。
【案件編號:KCCC3362/18】
記者廖希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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