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校男生涉醉後強姦心儀女同學 事主承認事後仍結伴往蘭桂坊
強姦國際學校
家住薄扶林獨立屋、就讀國際學校的高中男生,涉借醉強行與心儀女同學性交,被控強姦罪,案件今日續審。女事主昨在庭上聲淚俱下,指案發後感到嘔心、憤怒和羞恥,不知道如何面對被告,更一度欲了結生命。不過,辯方今日盤問她時指出,她於案發翌日仍與被告到蘭桂坊飲酒,兩人亦多次私下傾電話和發訊息,內容包括「我很掛念你」、「我希望擁抱你」等字句。
被告陳明熙(19歲),女事主X與被告同齡,現已赴外國升讀大學,今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根據口供紀錄,X向警方聲稱案發後很傷心,不想再見到被告,兩人亦不再是朋友。惟辯方指出,實情是X在案發翌日仍與被告到蘭桂坊飲酒並吸食水煙。X起初表示「不知道」,惟辯方隨即展示她與被告之間的Facebook訊息紀錄作佐證,她才改口承認,但自言不記得是否曾飲酒或吸食水煙。
辯方又指,當X自殺不遂被送院後,她仍與被告保持聯絡,且態度友好。X稱不肯定。辯方則指根據Facebook訊息紀錄,X當時發給被告的訊息,不但包含心心圖案,更謂「你不用擔心,我一切安好」,兩人更用Skype通話。辯方指X當時其實很想被告去醫院探望她,X自稱不知道。
X又曾於庭上指案發後已即時向男朋友哭訴被強姦,但辯方指被告到醫院探望X時,與X及X的男友在病房內相處數小時,質疑X在案發後根本從沒向男友投訴被強姦,X否認。辯方續指,兩人案發後曾互發訊息指掛念對方。
此外,X承認自14歲起已多次鎅手腕,但案發前一年已停止。她承認沒向醫院職員透露被強姦一事,更訛稱從沒與男友發生性行為。X解釋,這樣說只因不想父母知道年僅17歲的她已與男生發生性行為。X完成作供,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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