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督導事主的宿舍社工劉子健昨供稱,被告舍監溫少輝(51歲)為他的直屬上司,二人合作8年,認為被告勤奮、熱誠、照顧下屬,曾表明不鼓勵同事苛責學生,更遑論體罰。
劉續指,曾跟進案中17歲事主兩年,發覺他「講過好多次大話」,經常推卸責任。劉指該事主曾向他承認帶女生到梯間侵犯,惟事隔一天,事主竟向其他職員指遭劉逼供,劉感到被出賣。
辯方又指18歲事主曾向同學透露自己並非受害者,事主解釋不欲事件公開才如此說。
溫少輝被指於04年至05年間,以脫褲跪椅打屁股方式體罰一名男生,又用下體壓向他的額頭;溫涉與另一名男生閒談後,以下體頂撞其腰部,共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虐兒罪。
案件編號:ESCC3376/07